IG541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验收后,应按《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相关要求进行维护。
IG541气体灭火系统投入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永久储存:
1.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
3.系统维护检查记录表。
4.值班员守则和运行日志。
气体灭火系统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职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
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表F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16执行。
每月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IG541管网灭火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一般为压力表)、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 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
每季度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1次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2 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 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4 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 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本规范第E.1节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每年应按本规范第E.2节的规定,对每个防护区进行1次模拟启动试验,并应按本规范第7.4.2条规定进行1次模拟喷气试验。
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