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气宇消防
全国服务热线
周总:13710788484
李总:13711353119
机房气体灭火:安装ig541灭火系统步骤
发布日期:2021-06-01     浏览量:583
  1.机房气体灭火施工应按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应的技术文件进行。当需要进行修改时,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2.施工应按规定的内容做好施工记录。防护区内的隐蔽工程应按规定的内容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3.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安装:a.储存容器上的压力指示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b.储存容器正面应有灭火剂名称标志和储存容器编号。

  4.机房气体灭火气动启动管网的安装:a.启动管网位置从释放装置的气体出口到各储存容器的距离,应满足系统生产厂商产品的技术要求;b.用螺纹连接的管件,应用密封带或密封胶密封,但螺纹的前二牙不能有密封材料,以免堵塞管道;c.启动管网应固定牢靠,必要时应设固定支架和防晃支架。

  5.集流管的安装和管网的安装:a.集流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集流管应有单独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的报告。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储存压力的1.5倍,保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储存压力,停压1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气压严密性试验压力与储存压力相同。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稳压5min后,再将压力降至储存压力,以发泡剂检查不泄漏为合格。集流管的安装高度应根据储存容器的高度确定,并应用支框架牢固固定。集流管的端部宜装螺纹管帽、法兰及法兰盖做集污器。b.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穿墙套管的长度应和墙厚相等,穿过楼板的套管应高出楼面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用柔性不燃烧材料填实。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规定。所有管道的末端应安装一个长度为50mm的螺纹管帽作集污器。管道末端及喷嘴处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与喷雾间的管道长度不应大于300mm。管道变径可采用异径套筒、异径管、异径三通或异径弯头。用螺纹连接的管件,应符合规定。1.机房气体灭火减压孔板的安装a.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系统压力入口处,并在减压孔板壳体上应有气流方向的箭头标志;b.从减压孔板到第一个三通或弯头的长度应大于10倍管径。

  2.选择阀的安装a.选择阀应有强度试验报告,试验要求相同;b.选择阀的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手动操作的措施;c.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道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

  3.驱动装置的安装a.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b.拉索式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牢靠,动作灵活,在行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c.气动驱动装置可直接安装于储存容器阀、选择阀的气体驱动接口上,为了管网定向和拆装时不破坏气动管路,宜采用旋转接头进行连接。

  4.灭火剂输送管道的试压、吹扫和涂漆a.灭火剂输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减压孔板后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稳压5min,检查管道各连接处应无明显滴漏,目测管道无明显变形;不宜进行水压强度试验的防护区,必须有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做气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减压孔板后管道工作压力的1.2倍;进行气压强度试验时,应采用空气做预试验,试验压力宜为0.2MPa。预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正式气压强度试验;进行正式气压强度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露,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稳压5min后,再将压力降至管道的工作压力,目测管道无明显变形,以发泡剂检查不泄露为合格。气压严密性试验压力与管道工作压力相同。

  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关闭试验气源后,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且用发泡剂检查防护区外管道连接处,以不泄漏为合格;b.水压强度试验后或气压严密性试验前管道要进行吹扫,并应符合以下要求:吹扫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完毕,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杂物出现;c.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涂红色油漆。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每个防护区的色环宽度、间距应一致。

  5.机房气体灭火喷嘴的安装a.喷嘴安装前应与施工设计图纸上标明的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逐个核对,并应符合设计要求;b.安装在吊顶下的喷嘴,其连接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喷嘴档流罩应紧贴吊顶安装。6.施工完毕,防护区中的管道穿越孔洞应用不燃材料封堵。
版权所有: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周总:13710788484 邮箱:361209398@qq.com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 备案号:粤ICP备17008734号